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421-2024-01585
项目名称: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5,809.3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
采购包预算金额:995,809.3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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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5,809.33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畲江镇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市政设施零星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度-2026年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启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本项目类型:服务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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