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6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04-00017
项目名称:清河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元):424000.00
最高限价(元):424000.00
采购需求:投标人******办公室关于印发 ************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办发〔2024〕4号)等相关要求,培育经营管理型100人、农民综合素质提升村1个(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 月16日至2024 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服务中心
地址: 铁岭市清河区
联系方式:赵宝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张颖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银行广信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宝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