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果堰街8号附9号1层 | 1,644,000.00元 | 98.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二):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A****** | 其他专用车辆 | 小型客车-越野车B | 方程豹牌 | QCJ2030ST6HEV1 | 6(辆) | 27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博(采购人代表)、蒲超、白宁、吴笛、胡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进行收取。
(注:根据项目实际中标金额,添加下列计算示例。例如,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下的项目按照1.50%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0%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照1.1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20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16[2024]10749;2、品目编码及名称:A******其他专用车辆;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朱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 蒲先生;02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8808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