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1 项目名称:临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抓紧实施临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通知;临农工办〔2024〕47号
1.4 招标人:******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LQ2024QTGC0010
2.3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Q2024QTGC0010-1-2
2.5 建设地点:临泉县辖区内
2.6 建设规模:临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任务7.5万亩(一标段4万亩,二标段3.5万亩)。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1950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现场踏勘、基础勘测、可研、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提供全套资料,含需评审资料)等所有工作任务。服务期限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坐标等信息报备所需资料、设计交底、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指导等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竣工验收(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实地复测提交工程竣工图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入库上图及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同时需编制招标节余资金规划设计方案及占地进出平衡方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95万元,其中一标段104万元,二标段91万元。
2.12 其他:服务质量:可研、实施方案、勘察设计应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勘察设备要求:/;
3.1.8 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6.1条
3.6.1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3.6.2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6.3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6.4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6.5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6.6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6.7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获取时间:2024 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 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
5.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安徽省·阜阳市) ******/FuYang/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FuYang/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5.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9.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招 标 人:******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施主任
电 话: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二楼
联 系 人:李东旭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电 话:******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1.1款和第11.2款。
1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免收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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