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沂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 JSZC-320381-WYGC-C2024-006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WYGC-C2024-0067
项目名称:新沂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4.500000万元;采购包2:25.5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4.500000万元;采购包2:25.5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强化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农村局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服务项目。监测抽检任务划分如下(单位:批次):
(一)采购包1:种植1500批次(含粮食)(监督抽查按20%)
(二)采购包2:畜禽300批次(监督抽查按30%)
(三)采购包3:水产200批次(监督抽查按3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原件扫描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①登录******/ ,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1_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30)前。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高惠 联系电话:******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枚皋路19号A2号105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 采购意向连接:
******: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da7b592d-e582-4170-9ffa-cd590ea117f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159号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
联系人:高惠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