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钻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钻井工程
项目规模: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钻井工程预计部署52口井,包含4口直井、12口L型水平井、34口定向井、2口参数井的工程测量、场地建设、取心、钻井、综合录井、试井、通井、下套管、固井、试压、泥浆处理及场地恢复等工程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计划工期:分批次实施,单井工期:L型水平井30日历天,直井、定向井工期15日历天,参数井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以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按照得分排序选取排名前三的作为中标单位。各中标单位按照评标排名排序,第一批工程量分配详见《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钻井工程第一批次井位分配表》;后续工程量依据******有限责任公司钻井承包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测评,由甲方根据考核测评结果,以派工单形式下达具体施工作业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天然气钻井或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或煤层气、页岩气开采或能源矿产地质勘察或地质勘察技术服务等。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满足相应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须自有ZJ30型2台及以上或同等能力的车载钻机,自有ZJ20型2台及以上或同等能力的车载钻机。并提供钻机自持有证明(采购的提供采购合同,自制造的提供制造证明);
3.2绞车和井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10年(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发票);
3.3需提供井架检测报告,井架检测结果不得低于B级;
3.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石油天然气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等相关专业或地质勘查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石油天然气行业须具有4项以上的钻井工程总包业绩,水平井施工业绩不得少于2项。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6.资信要求: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08时00分到2025年1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间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指定地点,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进行管理,供应商须办理新的CA******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88******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252号
联系人:王伟****** 阳国运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系人:张媛 唐静 王强
电话:******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