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自然灾害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XS243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自然灾害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二)保险标的”中“金寨县未投保的村级公路999.532公里,估价每公里50万元,保险标的总价值49976.60万元。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现更正为:因强降雨、暴雨灾害天气的成灾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造成金寨区域的如村级公路等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政府赔偿因履行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和重建、灾后社会救济等所发生的费用。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五)理赔方案”中“1.触发条件。金寨县的有效观测站的加权平均降雨量如果在强降雨、暴雨事件中的任何时点,加权平均降雨量所计算的成灾指数大于或等于受灾阈值时,依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金寨县面积3919平方公里,1个国家基准气象站,11个国家管理级别气象站,拟分为两个片区切分保险份额。具体范围:第1片以金寨国家基准气象站(梅山)、金寨双河国家气象观测站(双河)、金寨麻埠国家气象观测站(麻埠)3个监测站的降雨量为阈值。第2片以天堂寨国家气象观测站(天堂寨)、金寨张冲国家气象观测站(流波?)、金寨斑竹园国家气象观测站(斑竹园)3个监测站的降雨量为阈值。任何一个片区触发理赔条件即进行理赔,未触发的片区不理赔;两个片区同时触发,两个片区同时理赔。”
现更正为:触发条件。金寨县的有效观测站按照第1片区和第2片区分别加权平均降雨量,如果在强降雨、暴雨事件中的任何时点,加权平均降雨量所计算的成灾指数大于或等于受灾阈值时,依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金寨县面积3919平方公里,1个国家基准气象站,11个国家管理级别气象站,拟分为两个片区平均切分保险份额。具体范围:第1片以金寨国家基准气象站(梅山)、金寨双河国家气象观测站(双河)、金寨麻埠国家气象观测站(麻埠)3个监测站的降雨量为阈值。第2片以天堂寨国家气象观测站(天堂寨)、金寨张冲国家气象观测站(流波?)、金寨斑竹园国家气象观测站(斑竹园)3个监测站的降雨量为阈值。任何一个片区触发理赔条件即按照份额进行理赔,即如一个片区触发理赔条件则按照对应分段赔付标准的50%进行理赔,未触发的片区不理赔;两个片区同时触发,两个片区同时理赔,即按照对应分段赔付标准的100%进行理赔。
(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五)理赔方案”中“2.理赔标准 按照受灾阈值对应的分段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保险期限内受灾赔付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受灾赔付及年度受灾累计赔付限额为1000万元。受灾阈值对应的赔付标准不设免赔额。”
现更正为:按照受灾阈值对应的分段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保险期限内受灾赔付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受灾赔付及年度受灾累计赔付限额为 1000 万元。受灾阈值对应的赔付标准不设免赔额。如连续多日降雨,降雨时间超三日以上,取期间连续三日累计最大降雨量作为阈值,进行理算赔付。如20日内出现多次连续降雨情况触发理赔的,则仅视同一次灾害事故。
(四)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
(五)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更正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