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陇县城区排水设施清理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K-2025-009
项目名称:陇县城区排水设施清理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城区排水设施清理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11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C******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499,11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城区排水设施清理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城区排水设施清理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以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截图(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陇县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南岸新城关山大道13号元凝新悦城1幢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