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勘察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发包项目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勘察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发包人为******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hzgq******5 。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北侧为高桥路、东临肖王山;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占地约35982m2,总建筑面积约102499m2 ,,厂房、立库、宿舍、食堂等,项目总投资约37308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详细勘察阶段地质勘察工作(在勘察实施前勘察方案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编写工程勘察报告,为工程设计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具体以业主委托为准。
服务期限:确定中标后15日历天完成勘察报告(含外业见证)。中途应及时提供初步或中间成果资料。承包人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勘察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承包人进场勘察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勘察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竞包人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承包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承包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包。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2 CA锁办理(电话:******98):******/xzzx/******/a59accbb-5de7-4e4e-b7b8-e6c******ea.html。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CA 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6B11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72-******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
联 系 人:冯申申 电 话:0572-2557282
******有限公司发包监督小组
联系人:张丽凡 电 话:0572-******
采购平台: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
地 址: 湖州市吴兴区苕溪东路151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2-******、0572-******
8.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95转5;0572-******;0572-******;0572-******;******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异议、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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