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灯饰管理处城市照明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合同公告(第二包)
公告日期: 2025-07-18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64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灯饰管理处(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灯饰管理处城市照明零星维修、抢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64号
(3)项目内容: 湘潭市河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公园广场等日常路灯故障维修、抢修,包含处理线路故障,维修接线井等,涉及管道开挖、砌筑接线井、捣制路灯基础、破除及恢复路面(含沥青、混凝土、人行道、绿植)被盗电缆恢复、设施损毁等。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范围内。
2.合同金额
(1)投标综合费率(百分比):94%
大写:百分之九十四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标综合费率(百分比)
第二包
C******
******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
2
年
9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6月17日。
地点: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按每次实际维修量进行结算,经审计后按审定金额进行支付。(审定依据: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参照施工同期湘潭建设造价颁布的材料价,在湘潭建设造价中缺项的材料价格按市场价确定)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6月1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17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乙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志亮
委托代理人:叶剑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有限公司湘潭振湘支行
账 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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